根據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2020年12月29日,江蘇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發布《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稱《實施方案》),這標志著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進入實質性落地實施階段。
一、《實施方案》的形成過程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在教育部的統一指導下,我省于2019年4月正式發布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新方案對高考考試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等進行了系統化設計,并配套印發了一攬子文件。按照新方案要求,我省從2018年啟動改革,2021年整體實施。
2020年初,我省正式啟動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研制工作。《實施方案》以《江蘇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為主要依據,總結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踐,學習借鑒先期改革省份先進經驗,充分吸納了基層教育部門、高校、中學及考生等各方意見,并對《實施方案》進行了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12月中旬,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暨省招委會召開專題會議,對《實施方案》進行了審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實施方案》進行了審定。
二、《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和研制原則
《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標要求,建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實現2021年平安高考工作目標。
《實施方案》研制的原則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堅持平穩過渡。以我省多年高考改革成果為基礎,充分考慮考生和社會接受度,與第三批改革省市協同聯動,保持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改革方案平穩落地。二是堅持科學選才。尊重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改進志愿填報和錄取方式,增強高校與學生相互選擇的多樣性和匹配度,提高人才選拔水平。三是堅持公平公正。合理安排考試時間,增加志愿填報數量,繼續推進“陽光工程”,進一步規范招生錄取程序,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三、《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考試安排、計劃編制、批次設置、劃線辦法、志愿設置、投檔規則、錄取辦法等七個方面。
關于考試安排。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9日。語文科目考試時長為150分鐘,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時長均為120分鐘,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每科考試時長均為75分鐘。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使用全國卷,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由我省組織命題。
關于計劃編制。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照歷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分別編制。高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計劃編制原則和要求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關于批次設置。錄取批次共設3批,其中本科2批,專科1批,依次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專科批次。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包括軍事院校等部分普通類本科院校(專業)、體育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高校專項、綜合評價、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志愿,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開始之前進行。專科批次的體育類、藝術類等在普通類批量投檔前完成錄取。
關于劃線辦法。普通類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普通類(歷史等科目類)、普通類(物理等科目類)本科和專科層次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并結合生源情況等因素分別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按照普通類(歷史等科目類)、普通類(物理等科目類),參照往年文理科類本一批次招生計劃比例分別劃定。體育類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體育類(歷史等科目類)、體育類(物理等科目類)本科和專科層次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并結合考生文化分、專業分等因素分別劃定。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藝術類(歷史等科目類)、藝術類(物理等科目類)以及不同專業類別(美術類省統考、音樂類<聲樂、器樂>省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藝術類專業校考)本科和專科層次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并結合考生文化分、專業分等因素分別劃定。
關于志愿設置。普通類各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分別設置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體育類各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方式,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藝術類設置傳統(順序)志愿、平行志愿兩種方式。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傳統(順序)志愿,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各批次志愿錄取結束后,設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設置與相應批次志愿設置一致。
關于投檔規則。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考生的投檔分為高考文化分。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體育類各批次以及藝術類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對于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考生的投檔分由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按一定比例構成。當投檔分相同時,先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其后排序規則與普通類相同。
關于錄取辦法。院校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以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錄取專業由院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確定的規則進行安排。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