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記者從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0年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以下簡稱“不低于”)作為當年“一號工程”。
督導結果顯示,全國2846個區縣均正式承諾實現“不低于”目標,這是自義務教育法、教師法頒布實施以來,在預算安排環節,全國所有區縣均實現“不低于”目標。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介紹,根據最新的督導情況,迄今為止,各地落實了這一承諾,建立了教師工資經費保障的長效機制和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
教育部再次強調:
教師工資拖欠不得,教師待遇馬虎不得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在教育部召開的2021教育“金秋”系列第四場新聞發布會上指出,教師工資拖欠不得,教師待遇馬虎不得,必須要建立教師工資經費保障的長效機制和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
田祖蔭指出,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收入水平,這個要求能不能落實,主要就是地方政府認識上的問題。因為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是有財政保障的,這一塊沒有問題。但是不少地方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束以后會有一些獎勵性的補貼,有的地方認識高,給公務員發獎勵的同時也考慮了義務教育教師;如果認識不到位的地方,就只給公務員發而沒給教師發,或者說給公務員發了,但只給教師發一部分,這就出現了義務教育教師工資達不到“不低于公務員”的要求。
“大家知道,去年最有名的是貴州大方的那個事件,國務院大督查通報此事后,對其他各省市落實這項政策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這個事情馬虎不得,教師工資拖欠不得。”田祖蔭強調,要建立兩個長效機制,一是義務教育教師工資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發教師工資,通過歪門邪道不行,必須是財政保障。二是義務教育教師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公務員漲,教師也漲;公務員發,教師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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