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這本心理學的著作中,勒龐闡述了群體以及群體心理的特征,指出了當個人是一個孤立的個體時,他有著自己鮮明的個性化特征,而當這個人融入了群體后,他的所有個性都會被這個群體所淹沒,他的思想立刻就會被群體的思想所取代。而當一個群體存在時,他就有著情緒化、無異議、低智商等特征。這么要提烏合之眾,因為從“八孩”之家輿情中筆者發現了一些問題。
“八孩”之家輿情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風頭直逼春節、冬奧等熱點話題。豐縣和徐州先后三次發布信息,就相關情況進行了通報。但該輿情仍然高位運行,全網參與、人人都想插一嘴。但我們是否捫心自問:除了跟風插一嘴,對以下十個關鍵問題,有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問題一:確定楊某俠的身份要做哪些工作?
僅從普通網民的視角來看,最簡單的辦法是與楊某俠或者其丈夫董某民交流,問出來。但是,我們從“徐州一修哥”拍攝的多段視頻來看,楊某俠似乎能夠聽懂我們說的一些話,但是回應的語言難以理解。從三次通報的內容來看,楊某俠系董某民已故的父親在外收留,董某民對查清楊某俠的情況幫助不大。
最便捷簡單的方法行不通,那就只能走訪調查周圍知情人士。但是從通報來看,官方并未提起“從知情人員處獲悉”之類的內容,可以猜測,這個方法也是不行的。不過要驗證這個方法沒有作用,卻不那么輕松。筆者曾就董家集村的人口數量進行過咨詢,據說該村人口超過2000人,這還不包括臨近村莊,費時費力可想而知。
根據通報內容,我們知道調查組(筆者認為這個調查組應該就是警方吧)最后是通過查閱董某民、楊某俠婚姻登記申請資料,發現“云南省福貢縣亞谷村”這條不起眼的線索。也正是這條線索,警方對以福貢縣亞谷村中心周邊多個鄉鎮調查走訪、查閱戶籍底冊,最終才確定了楊某俠系小花梅的重要信息。針對這一點,筆者想通過兩個數據細說一說:豐縣至福貢距離2800余公里(這個距離筆者還是很驚訝)筆者大學有個云南同學,他曾說每次回家他要倒三種車:火車、汽車、蹦蹦車,單趟不休最少一天一夜,這說明單就交通而言就行車不易;據百度百科,2009年,僅亞谷村一個村莊現有農戶469戶,鄉村人口2020人(記住,這只是亞谷村,周邊多個鄉鎮有多少人筆者沒再細算)。豐縣事件發生于虎年春節的前夕,我不知道有多少公安民警在萬家燈火慶新年的絢爛煙花下拖著一身疲憊奔赴5000多里外的云南,和云南當地警方一起,一家一戶敲開沉浸在過年的愉悅中的家門,問問他們是不是認識楊某俠。筆者沒有想要去贊揚誰,只想說,他們離家萬里不就是為了還楊某俠一個說法嗎?筆者相信,他們肯定是窮盡了一切手段和工作,得到了他們專業角度認為最接近真相的事實。
問題二:“小花梅”到底是不是一個名字?
針對第三次通報,“小花梅”作為姓名的質疑爭議很多,一些網民依據自己的認知覺得沒有“小”這個姓。我覺得這個問題,當地人最有發言權。
我在網上找到了一個當地網友的評論:“福貢縣屬于怒江州傈僳族自治州,這邊部分正宗的傈僳族是沒有姓氏的,很多老一輩的人都只有傈僳語名字 音譯成漢話就會千奇百怪,以阿XX居多,小XX也同理。我身邊有朋友同學就沒有姓氏,還有父母的朋友原名沒姓氏上學后老師給起了個有姓氏的名字”。
問題三:楊某俠是李瑩嗎?
網民質疑的根源無非是楊某俠和李瑩的一張對比照片,于是各路“神仙”使出渾身解數強行“合二為一”。
首先,1月30日,豐縣發布第二次通報時曾明確“2020年11月,公安機關將楊某俠DNA錄入被拐賣/失蹤兒童信息系統和DNA數據庫比對,至今未比中親緣信息。”反觀李瑩父母尋女心切,她們絕不會放棄那么重要的尋親方式,兩人的DNA應該早已入庫。比對不中,已經很大程度上說明了李瑩不是楊某俠。其次,2月7日,澎湃新聞報道,李瑩母親承認此前已經與四川警方取得聯系,并開展過DNA比對,沒有尋找到與李瑩相似的DNA。可以說,楊某俠不是李瑩已成事實。再次,雖然徐州第三次發布沒有再就“楊某俠是否是李瑩”的問題進行回應,但是已經明確楊某俠的身份是云南某少數民族的“小花梅”,說明這個問題已經被徐州和四川警方排否了。如果依然有人拿這點去質疑,那么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故意“攪混水”。
問題四:楊某俠是不是被拐賣?
前環球時報主編、網絡大V胡錫進2月8日19時19分發布信息,他個人相信徐州通報中的“桑某某”就是人販子。筆者認為,楊某俠是不是被拐賣的,還應該依賴公安部門的詳細調查。網上很多人認為,只要涉及到錢的交易就是拐賣,這點是不對的,“拐賣”中的“拐”是騙的意思,也就是主觀故意。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局限性,這是歷史規律,我們不能用2022年的眼光標準去衡量8090年代的事情,那樣一定會偏得離譜。花錢買老婆是歷史現實,那么今天的天價彩禮呢?屬于買老婆嗎?小花梅是找婆家還是被拐賣?都要以法律作為衡量的標準,而非個人感受。
但有一點不可否認,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公安機關,一直以來對打擊拐賣人口都態度堅決,那就是“零容忍”。這種案件隱蔽性強,他們會動用大量的警力、物力去投入辦理,有的案子甚至苦苦經營十來年。你說他們到底為啥?不還是為了各個家庭的團圓?而且隨著我國《刑法》對拐賣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等犯罪行為持續加大刑事打擊力度,特別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深入開展,近年來相關犯罪行為一些地區基本絕跡。
問題五: 楊某俠的身體情況如何?
這個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很多網友非常關心的問題。據徐州發布的通報,市縣兩級專家都對楊某俠的精神分裂癥進行會診,并實施了治療,精神狀況趨于穩定。回溯發病史,通報中說在“小花梅”1996年離婚回到亞谷村后,已表現言語行為異常,筆者也專門了解了一下精神分裂癥,它是多因素的疾病,其中包括遺傳因素、軀體生物學因素、性格特征、環境和心理社會因素等多重影響,大部分的患者患病年齡起自15~25歲,在嚴重的時候會出現暴力、打人的情況。所以要想確定楊某俠是什么時候得了這種病,很難或根本無法去確定。
此外,楊某俠的牙齒脫落問題一直備受網民的關心,甚至“牙齒被拔”的言論一再出現。通報中,官方明確“楊某俠牙齒脫落因重癥牙周病所致。”部分網民還是不愿相信。為此筆者專門查看了騰訊醫典,其中記載:牙周病嚴重者會造成牙齒移位、松動甚至脫落。牙周病的形成原因主要是不良的生活方式,比如不注意口腔衛生,未及時去除牙齒間的食物嵌塞或者刷牙方式不夠規范,牙齒上沉積細菌代謝物、食物殘渣未能得到有效清除。可以想見,楊某俠作為精神障礙患者,無法注意口腔衛生,甚至可能長期不刷牙,牙齒健康真的無從談起。
還有網民言之鑿鑿楊某俠的舌尖被剪了。真是恐懼又惡毒的無稽之談。央視新聞2月8日的視頻中,拍攝到了楊某俠與醫生對話的過程。此外,在網上傳播甚廣的一段視頻中,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楊某俠一直說話的鏡頭,聽到了她滔滔不絕的聲音。
體表是否有傷,這個問題其實我也特別想探究,但從網上曝光的視頻來看,楊某俠面部是沒有什么明顯的外傷的,至于身上有沒有,這個我們不好猜測,好在通報中說楊某俠其他健康指標正常,這說明她的身體并無大礙,網民大可放心。
問題六:8個孩子都是董和楊親生的嗎?
“8個孩子”一直是網民關注焦點,特別是“是否董楊親生”更是被很多網民揣測,甚至造出了“父子均與其發生性關系”的無恥謠言。第三次通報中,官方終于給出了實錘結論“經南京醫科大學司法鑒定所DNA鑒定,八個孩子和董某民、楊某俠均符合生物學親子關系”。
問題七:董、楊是否辦理了結婚手續,辦理低保是否合法?
據豐縣發布的兩次通報:“1998年8月,董、楊兩人領證結婚。” “在辦理結婚登記時,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未對其身份信息進行嚴格核實”,至于結婚手續是否有效,這個問題需要專業人士進行釋法。
這里面還涉及一個戶口的問題,筆者專門找戶口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仔細詢問了解,江蘇省曾有《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問題的實施意見》,徐州市也有《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都明確“因智力障礙或聾啞文盲,無法說出原籍地址、真實身份的無戶口人員,經過采集基本信息和失蹤人員數據庫進行DNA比對排除被拐賣、重復戶口等問題后,應該為其辦理戶口落戶。”官方通報也顯示2020年公安機關已進行了DNA比對,至今未必中親緣信息。可以肯定,楊某俠的落戶工作是正常程序,至于“楊某俠”名字的由來,筆者認為,應該是董某民自己提出的。
董某民超生8個孩子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卻還有7個孩子辦理了低保,得到政府救助,是否符合規定。筆者認為“低保不是獎勵,而是困難的補助。”超生和低保之間,存在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董某民的超生違反的是計劃生育的法律、政策,應受計劃生育部門懲罰;但董某民家庭享受低保待遇,是民政部門根據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和人員進行救助。受助人員是否存在違法行為,不在民政部門的審查范圍。那么,董某民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條件呢?我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如此看,董某民家庭成員人均收入標準達不到低保條件,民政部門當然應該給予低保。
問題八:哪些人涉嫌犯罪?哪些人會被處理?
涉嫌犯罪的具體人員,網民們心里應該都有個基本的界定了。董某民毋庸置疑,官方二次、三次通報都已明確“董某民行為涉嫌違法”“公安機關已對董某民是否涉嫌違法犯罪開展調查”。對于董某民,我們只要靜待調查結果就好。另外一個可能就是桑某某了,從三次通報發出,網民對桑某某的行為就提出了質疑,通報坦誠還有后續調查。另據網絡大V@孤煙暮蟬 于2月9日17時透露:“桑,刑拘了”。
哪些政府人員會被處理,也是網民很關注的結果。縱觀整個事件,相關職能部門都暴露出或多或少的問題。比如,董、楊二人辦理結婚證時,鎮政府工作人員未對楊的身份進行嚴格核實。這名工作人員肯定是存在失職瀆職問題的。比如,董、楊二人超生,計劃生育工作職能部門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自然也存在失職瀆職的問題。比如,從1998年楊某俠就和董某民生活在一起,且精神問題持續存在,當地婦聯、衛計部門和村委未能采取及時的救助工作,也是存在一定失瀆職問題。當然,豐縣當地鎮縣兩級的相關領導干部也自然存在失管、失察的職責過失。如此看,此事件涉及的部門和需要處理的人員應該不少。
問題九:引爆輿論的那幾段視頻是怎么拍攝出來的?
流量為王的時代,利益永遠是最大驅動力。復盤本次輿情事件,筆者認為這就是一個不成功的網紅(應該是多個網紅)炒作引發全民關注的故事。
首先是董某民。通過翻看其抖音、快手賬號視頻,可以判斷,去年12月起,董某民為獲得社會幫助及經濟利益,以其家庭養育8個孩子、生活困難等為主題拍攝短視頻,并上傳至抖音平臺,博同情、得捐助、漲粉掙錢。而事實上,董某民確實達到了效果,很短的時間就增長了5萬余粉絲。筆者從一個網民的視角判斷,這個董一定會通過網民的關注、憐憫和捐助獲取利益,甚至成為當時讓周邊鄰居“眼熱”的能人。
其次是“徐州一修哥”。這個更是一個蹭熱度,漲粉掙錢的典型。他以做公益、關心貧困人員的名義曝光楊某俠,還在直播間口口聲聲“我不是為了報警,不然孩子怎么辦,我只想讓熱心網友們看到,多給一點關心”,實在是冠冕堂皇,如果真的發現了楊某俠被虐待,他就應該第一時間報警,而不是換個地方直播賺眼球。
還有婚慶司儀和裝飾公司老板,這兩段“接廣告”的視頻其實是輿情發生前拍的。視頻中董某民也一直在感謝兩人對他的關懷幫助,但不可否認的是,兩人幫助董某民正式為了這兩段“感謝”視頻,投其所好、各取所需正是這兩人的逐利心理表現。
問題十:輿情為何依然居高不下?
筆者認為,總體來說本次事件中包含了太多能夠炒作的“爆點”,太多能夠讓人腦補的空間。
從輿情引導視角看:遇到輿情,通過官方及時發布是最有效的輿情引導方法,往往可以一錘定音解決問題。但是本次輿情的三次官方通報卻不能稱為成功的引導。究其原因,主要體現在前后不一致、回應重點與網民期待不耦合兩個方面。第一次通報是在1月28日18時47分發布,是時輿情已在網上高位運轉10余小時,雖然較為及時,但由于通報并未聚焦網民關注焦點,也未對所開展的工作進行詳細說明,不但沒有解除廣大網友疑問,反而引來各方質疑。1月30日晚23時46分,豐縣發布二次通報。該通報仍未直面問題核心,未解決網民質疑的女子身份、是否拐賣、是否涉嫌強奸、是否被虐待等多個焦點問題,輿論并不買賬。2月7日22時50分,徐州發布三次通報,因楊某霞系小某梅、董某民如何處罰、桑某某的身份相關情況說明不清,網民關注焦點繼續擴大,輿論再次迎來大幅波動。
從社會面和不實信息管控視角看:謠言在本次輿情中推波助瀾作用的應該是根本原因。從1月28日輿情爆發開始,“拔牙”“剪舌尖”“性奴”“父子強奸”“除了八個孩子還有別的孩子被遺棄”“接廣告”等等網絡謠言不斷激發網民憤怒情緒,削減了民眾理性聲音。三次通報雖然對相關謠言進行了回應,但是只說結果不說過程的表述方法顯然沒有完全解答謠言和網民焦點,網民敵對情緒在謠言等不實信息的助推下持續高漲,帶動輿論討論熱度難消,輿情始終高位運轉。那些自以為英明的所謂“維權者”,早已通過“腦補”完成了輿論審判。根本不會仔細去看官方的通報內容。比如第三次通報發布前,已經獲悉徐州發布將發布通報,800字的通報看完一遍也需要2-3分鐘,但是僅僅1分鐘后,就有了近千條批判性跟帖。可以肯定地說,他們根本沒有看,就開始噴了。不少噴的內容其實在通報中都已經說過了。
從依法處理的視角看:無論什么輿論風暴,網民所要的無非就是公平和態度。可以說政府、警方依法處理是大家追求的交匯點。本次事件中,筆者相信政府和警方一定是夜以繼日地開展調查,希望能夠把散落在數十年的點滴線索串起來,形成嚴謹的閉環證據鏈。前面的幾個問題中,筆者已經對本次輿情調查工作的難度進行了評估,可以說用一個“難”字是不能表述完整的。但是面對洶涌的輿論風暴,政府又只能把掌握的證據對外通報,這些證據畢竟還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抗擊網民質疑的能力必然打折扣。
后 記
本次輿情是筆者深入了解過的最復雜的輿情之一,也是影響力最大的輿情事件之一。引發全網關注的同時必然引起各級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窮盡一切方法查清事實依法依規處理可以說是必然的。三次官方的發布雖然受各方面的條件制約沒有完全回應網民關切,但是也從另一個方面讓我們看到了當地政府對于敏感輿情的態度是積極回應的,我們畢竟從中看到了政府和網民的多輪互動。互動的過程雖然有沖突有碰撞,但是政府和網民的努力方向是一致的,這種一致的努力無疑又將助推類似事件得到依法依規處理。
眾聲喧嘩中,
我們除了跟風插一嘴,
更應該保持獨立思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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