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到來之際,為進一步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落實落細,強化與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5月13日上午,泉山區教育局、泉山區人民法院聯合成立泉山區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工作站以未成年人審判和家事審判工作為載體,這也是全市法院及教育系統首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
此次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揭牌儀式由泉山區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長龔思紅主持,泉山區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傅惠文,泉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夜,星光教育集團總校長朱霄等相關領導出席了這次活動。
根據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規定,中小學校和法院承擔著對未成年人父母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的責任,雙方在教育指導過程中互有優勢,但也有著各自的局限性,泉山區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導、未成年人幫教、心理疏導、法律咨詢、普法宣傳功能為一體,為雙方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提供了一個平臺,是綜合性的“家長課堂”,也是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新陣地。
泉山區教育局副局長傅惠文在講話中指出,成立家庭教育指導站是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創新舉措,是司法、家庭、學校、社會協同保護未成年人的有益探索。區教育局一直致力于家、校、社合作共育工作的有效開展,早在二〇二〇年,就組建了以教育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家校共育領導小組,各中小學、幼兒園也建立了“校——年——班”三級聯動的家庭教育指導委員會。三年來,區教育局通過“大家訪”“彭城好爸媽”等活動,深入家庭進行面對面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受到全社會的高度贊譽。下一步,區教育局將以成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為契機,規劃與建設并進,活動與平臺并舉,宣傳與激勵并行,幫助家長強化監護教養的意識與責任,提升教導養育的知識與能力,為未成年人的成長發展提供健康積極的家庭環境保障。
泉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陳夜在講話中指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的成立是區法院和區教育局主動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有益創舉。泉山法院將以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為載體,不斷創新普法形式,通過以案釋法、法治講座等多種形式宣傳《家庭教育促進法》,完善、豐富家庭教育的內涵和外延,和區教育局以及各學校形成合力,共同為未成年人營造良好的法治和社會環境。
在成立儀式上,泉山區教育局代表、泉山區人民法院代表和學校代表共同會簽了《關于開展泉山區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辦法》,泉山區人民法院龔思紅庭長、星光教育集團總校長朱霄、31中榮盛分校副校長寇虎等人員還就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的具體工作方式方法與后期的實施情況等進行交流。
星光教育集團總校長朱霄在座談會上發言
31中榮盛校區寇虎副校長在座談會上發言交流
家教有“法”,“泉”心護航。此次泉山區教育局與泉山區人民法院在徐州市率先成立家庭教育指導站,是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共建合力的務實舉措,有利于推動構建齊抓共管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