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9號)有關要求,鞏固招生改革成果,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助推義務教育“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市教育局印發了《關于做好2022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問2022年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和去年相比,有什么變化?
答2021年我市對義務教育學校進一步貫徹公民同招政策、規范招生秩序進行了全面部署。2022年我市將繼續深化鞏固義務教育招生改革成果,保持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穩定。同時,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對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報名材料、助推“雙減”落地等提出新要求。
問今年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如何開展?
答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負責制定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意見和主城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市教育局直屬初中招生工作;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經濟開發區和港務區教育部門負責制定本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轄內小學和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其他縣(市)區制定本區域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招生入學工作;小學、初中學校按照免試入學政策要求開展招生入學相關工作。
問
義務教育學校“公民同招”的具體要求是什么?
答義務教育公辦和民辦學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堅決杜絕義務教育學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這個“同步”,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而是指“同一個時間段”。今年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時間安排在6月下旬至8月中旬,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制定,并及時公布。
問如何理解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原則?
答“就近入學”是相對就近,并非地理位置上絕對就近。由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不均衡,街區形狀也不規則,劃分學區不是以“直線距離或者以學校為圓心畫圓劃分”而是以就近入學為原則,綜合考慮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多方因素進行劃分的。
問今年上小學一年級,對年齡有何要求?
答根據我省有關規定,兒童入學小學需年滿6周歲,今年入學的應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
問本地戶籍的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報名需要帶哪些材料?
答今年我市進一步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
當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明,報名初中學校的還須攜帶學生小學畢業證(本區域內小學畢業生無需提供),按照當地教育部門規定的方式登記、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辦理報名手續的學生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
問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徐州如何就學?
答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執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今年要求進一步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
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求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入學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家庭戶口簿;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市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房產證明復印件);升入初中的還應出具學生的小學畢業證書。
問義務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顧對象包括哪些人?
答在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等優撫對象。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徐委發〔2021〕15號)相關規定安排入學。
問對招生報名信息采集有什么新要求?
答《通知》要求,各地要用好義務教育學校統一招生錄取信息平臺,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通過平臺逐步實現招生資訊發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材料審核和區域內統一招生錄取等工作,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強化同步招生監管。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問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的方式有沒有變化?
答今年與去年一樣,在全市范圍通過“徐州市網上陽光招生平臺”實施網上招生,家長可以線上報名、線上查看審核進度及結果,學校對家長提供的戶籍、房產等信息進行線上線下審核和線上錄取。具體由各縣(市)區制定方案,并發布報名指南。
問在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政策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通知》明確,所有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報名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報名。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測評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民辦學校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具體招生對象范圍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當報名人數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數時,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堅決做到免試入學全覆蓋。
問民辦學校招生是不是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答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凡是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招生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如果民辦學校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則一次性全部錄取,不需要進行電腦隨機派位。
問如何保障電腦隨機派位的公平公正?
答電腦隨機派位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操作規則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電腦隨機派位必須有公證機構或紀檢等部門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
為確保派位的公平公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保障軟件安全。市教育局委托相關軟件公司開發了電腦派位系統,并經過具有信息安全服務國家“安全工程類一級”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檢測。二是保障軟件運行安全。派位實行單機運行,軟件與數據分別刻錄、現場安裝與導入。三是健全過程保障制度。①流程統一,全程錄像。②所有派位信息由教育局從報名平臺導出。③在派位前,所有軟硬件當場簽字密封。④所有環節全部公開。⑤所有信息全部現場公示。四是健全監督機制。除公證機構或紀檢等部門外,還邀請家長代表進行全過程監督和參與。
問今年雙胞胎(多胞胎)是否還可以捆綁搖號?
答為體現政策的人文關懷,充分考慮雙胞胎電腦派位結果不一致,產生接送不便的問題,2021年市教育局發布《關于雙胞胎學生參加市區民辦初中等學校電腦派位辦法的通知》,明確“雙胞胎及多胞胎家庭子女若選報同一所學校參加電腦派位,可自愿申請捆綁以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派位;若不申請,還將按照自然人個體進行派位”,多數縣(市)區已經參照執行。今年市區初中招生將繼續執行,其他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問未被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是否可以回到施教區學校?
答未被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施教區公辦學校空余學額足夠的要全部接收;空余學額不足的,按照“戶籍、房產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排序接收,學額已滿的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學額的公辦學校,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問如何保障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答我市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障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有條件的地區提供送教上門服務。各地應依法對殘障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問對嚴肅招生紀律有哪些明確要求?
答今年省教育廳明確提出中小學招生工作“十個嚴禁”: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試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關于做好2022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9號)有關要求,鞏固招生改革成果,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助推義務教育“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2022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落實責任、依法保障。各地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確保義務教育入學“一個不少”。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
(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組織實施市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招生工作意見,科學制定區域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主城區民辦小學招生,按照辦學地址納入當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招生計劃實行區級審批、市級備案制。
(三)相對就近、科學劃片。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所在社區、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從當地實際出發,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招生片區范圍并向社會公布。片區范圍確需調整的,要廣泛征求意見和科學評估,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和報批程序,確保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四)公民同招、免試入學。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所有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測評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體育藝術類專門學校的招生方案須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可進行體育或藝術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五)規范招生、均衡分班。電腦隨機派位招生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具體操作規則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必須有公證機構或紀檢等部門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嚴格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堅持標準班額辦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省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杜絕大班額。
(六)公開透明、陽光招生。依法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所有公辦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和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學校應通過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七)統籌調劑、嚴格管理。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公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部署要求,進一步調整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規模占比,不斷優化義務教育結構。要綜合生源情況、學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科學編制和下達招生計劃;從嚴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現象學校的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或生源嚴重不足的,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方案統籌調劑。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時間。各地于6月15日前發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8月20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各學校要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節點規范開展招生工作。學生家長要按照各縣(市)區規定的報名時間,及時履行報名手續。凡未能在規定時間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報名入學的,要服從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安排。
(二)入學條件。小學招生入學條件:年滿6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當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和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中招生入學條件:當地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其他未入學的適齡少年和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報名要求。具有當地戶籍的、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明,報名初中學校的還須攜帶學生小學畢業證,按照當地教育部門規定的方式登記、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辦理報名手續的學生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
(四)公辦學校招生。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劃定的學區招收學生,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堅持學生戶籍與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法定監護人的居住房產證明與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則,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具體的公辦學校施教區學生確認辦法和特殊情況統籌安排辦法。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的,優先接納施教區內戶籍、房屋產權證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學生入學。熱點公辦小學、初中空余學額實行電腦隨機派位。
(五)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具體招生對象范圍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滿足審批地入學需求后仍有空余學額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范圍,但不得跨設區市招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六)殘障兒童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障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有條件的地區提供送教上門服務。各地應依法對殘障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七)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求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入學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家庭戶口簿;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市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房產證明復印件);升入初中的還應出具學生的小學畢業證書。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轉入學校應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轉接學生學籍,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各縣(市)區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進一步健全義務教育學校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確保每一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按時入學,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八)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徐委發〔2021〕15 號)相關規定安排入學。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優撫對象,各地要細化入學操作程序,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優撫對象、高層次人才子女名單(國家規定不宜公開的除外)應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人民立場、壓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招生規定,堅持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進一步完善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將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納入辦學質量評價,強化績效考核。要成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與監督。各縣(市)區的招生入學方案要于6月上旬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 堅持正確導向,營造健康氛圍。各縣(市)區要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對招生宣傳工作進行扎口管理。加強正面引導,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深入細致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各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不得違規宣傳,更不得違規炒作。嚴格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方可發布。各地各校要主動服務家長和學生,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學。做好輿情與風險防控,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建立預警機制,完善資源配置。各縣(市)區要加強對本地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報告,合理引導家長和社會預期。同時,要加快中小學校規劃布局和資源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加快消除大班額辦學,遏制 “超大規模”學校。按照優質均衡的目標要求,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通過托管、聯合辦學、集團化發展、校際協作、教師交流、資源共享等多種形式,努力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四)關注特殊群體,杜絕失學輟學。各縣(市)區要切實做好殘障兒童少年、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少年等的入學及服務保障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報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不讓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因貧因病因殘等失學。要依托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帳;采用聯控聯保機制,健全控輟保學責任體系,努力將控輟的工作與責任落實到各級政府和相關責任人、每所學校和相關教師;完善動態監測、輟學報告和依法勸返等制度,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向常態清零轉變。
(五)完善招生平臺,規范信息采集。各地要用好義務教育學校統一招生錄取信息平臺,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通過平臺逐步實現招生資訊發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材料審核和區域內統一招生錄取等工作,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強化同步招生監管。要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六)堅守紀律底線,規范招生秩序。各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招生工作責任,嚴格遵守招生政策紀律,自覺維護正常招生秩序,全面落實省教育廳“十個嚴禁”的要求: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試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七)明確責任主體,加強過程監管。各地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政策,堅決貫徹落實省市招生紀律要求,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加強招生管理。要組織開展逐校督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及入學工作作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階段性重點內容,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常規性督導。對于違規宣傳和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榮譽稱號、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還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的教育部門,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要執行督查通報制度,定期通報轄區內招生政策執行情況和入學工作組織實施情況,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徐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