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座落在泉山經濟開發區內,占地面積56550平方米(84.825畝),總建筑面積37198.87平方米,包含3棟小學教學樓,2棟小學實驗樓,3棟中學教學樓,1棟包括圖書館和報告廳在內的綜合樓,1處風雨操場。該所學校建設總投資1.5億。建成以后實行九年一貫制,包括小學和初中兩個部。小學一共6個年級,每個年級平均設立6個班,一共36個班。初中3個年級,每個年級平均設立10個班,一共30個班。
為了促進泉山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深化辦學體制改革,推動全區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辦群眾家門口的好學校,經泉山區教育局研究決定,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讓更多的孩子就近享受優質教育,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一、招生報名
(一)報名時間(由于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目前還有部分施工尚未完成,報名地址在張小樓小學。)
1.第一階段報名
①6月26日-29日,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小學組織線上報名及確認,7月2日前完成上報。
②6月29日,市區戶籍從外地返回就讀的和符合外來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非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到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及確認。
2.第二階段報名
7月8日,未被第一階段報名學校錄取的,符合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入學條件,到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報名。
(二)報名和現場審核要求
1.學生及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或參加現場材料審核(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因未按要求辦理導致無法入學的,將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2.市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到初中學校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學生小學畢業證;④符合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轄區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
3.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④學生小學畢業證書;⑤父母在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轄區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⑥戶籍和房產證不統一或無房、多套房產的,均需出具父母雙方房產證明。(關注“徐州不動產官微”微信公眾號,自助查詢打印)
二、招生錄取
(一)第一階段錄取
7月3日-4日,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線上資格審查。
7月5日-6日,在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對報名學生線下資格審查。
7月6日下午,公布錄取名單。
(二)第二階段錄取
7月8日,對返回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報名的學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按照戶籍、房產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排序補錄,如學額已滿,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7月10日,公布錄取名單。
(三)特殊情況學生統籌安排。
施教區審定需統籌安排的、未按時報名的、因學位不足無法接收等特殊情況學生,7月11日-12日,到市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
(四)錄取說明。
按照招生錄取時序,所有學生一經錄取不得再選報其他學校。
三、市區戶籍學生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確認辦法
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范圍為:
桃園街道辦事處行政管轄范圍,包含臨黃、新建、張莊、張小樓、東村、西村、南村七個社區。
(一)學生法定監護人有房產的
1.學生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且屬于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范圍的,可憑房產證確定入學。
2.學生監護人有多處房產的,監護人戶籍落戶房產屬于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范圍的,可憑房產證確定入學。
3.學生監護人有唯一房產,但與戶籍、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房產屬于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范圍的,可憑房產證確定入學。
4.學生監護人唯一原房產已拆遷,異地安置但未取得房產證的,安置地房產屬于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范圍的,可憑拆遷安置協議,確定入學。
5.學生監護人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房產的,戶籍或所購房產在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轄區的,可到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報名,但必須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6.學生父母離異的,如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在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可憑房產證確定入學。
7.學生獨立擁有或與監護人共有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房產的,參考上述相關規定施行。
8.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其他全產權房產,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產權房產可作為就近入學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房產原則上不作為就近入學依據。
(二)學生法定監護人無房產的
1.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須出具父母雙方的房產證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房產在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的,可憑其房產證確定入學。
2.學生監護人唯一原房產已拆遷,貨幣補償、確未購房的,如學生家庭的戶籍所在地屬于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施教區的,憑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確定入學。
(三)其他特殊情況
1.施教區內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
2.優先安排施教區內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學。對于監護人有房產、無同址戶籍和有戶籍、無房產,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況,如有空余學位能夠滿足的,學校予以安排入學;學位不足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學位空缺的學校。
四、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因學額限制無法接收的,優先安排證件齊全、有市區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五、招生咨詢電話:69792816(6月—7月2日)工作日(8:00—17:00)
附件:
特別提醒
1.除戶籍與房產證完全一致的情況,其余所有家長均需提前打印好父母雙方的房產證明備查。
2.根據個人志愿且按照規范程序錄取后主動放棄和在初始注冊學籍學校就讀不滿3年的,中考時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3.請家長隨時關注“陽光招生平臺”站內消息和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學校校門口張貼告示,勿錯過報名和現場審核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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