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和江蘇省教育廳工作安排,現將徐州市2023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市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具有我市戶籍;
(二)在我市居住,持有我市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三)在我市高校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
(四)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五)持有我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 號),申請人員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我市認定機構還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并作為對申請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 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結業證”“肄業證”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如之前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次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
三、認定受理機構
(一)社會人員在戶籍地(或居住地)進行申報
1. 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在各縣(市、區)教育局申報(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員在鼓樓區申報;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人員在原行政區申報);
2. 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云龍區、鼓樓區、泉山區、銅山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人員在徐州市教育局申報;其它六縣(市、區)人員可自行選擇徐州市教育局或當地教育局現場確認,選擇當地教育局現場確認的由當地教育局審核后統一報送徐州市教育局認定;
3. 大屯礦區內人員在沛縣教育局申報;
4.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省教育廳受理認定。
(二)關于在徐高校全日制就讀學生的申報
在徐全日制高校就讀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要結合認定工作開展期間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選擇認定機構,以方便參加現場確認、體檢和領取證書。
四、認定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2023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三次進行。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3日至5月6日17時,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6月26日17時,第三次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28日至10月8日17時。參加免試認定改革的2023屆畢業生于6月份起可進行網上報名。
(二)體檢
申請人根據各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要求,提前下載《體檢表》,正反面打印,并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粘貼好照片。
在徐州市教育局進行現場確認的人員,需要在網上報名成功后、現場確認前,自行到徐州市中心醫院體檢中心(徐州市四院對面,解放南路199號)或陸軍第71集團軍醫院體檢中心(原九七醫院,徐州市銅山路236號)進行體檢,憑醫院出具“合格”結論的《體檢表》進行現場確認。
(三)現場確認
各縣(市、區)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各地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申請人須按各確認點規定的時間到現場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或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申請。
徐州市教育局現場確認時間:
第一次網報現場確認時間:5月11日-1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第二次網報現場確認時間:6月29日-7月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第三次網報現場確認時間:10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現場確認地點:徐州高等師范學校藝體活動中心(徐州市銅山區海河西路18號)。
(四)領取證書
各認定機構向認定合格人員發放教師資格證書,具體發放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個人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市報名時間段內登錄報名。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網上辦事”欄目下“常見問題”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應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1)憑已經獲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考生,在“是否應屆畢業生”這一欄選“否”,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
(5)如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二)報名
1.在我市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2.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提示掃碼簽字上傳,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歪斜,務請重新上傳,否則不能認定。
六、現場確認時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
1.在戶籍地申請的,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持有徐州市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提供有效期內《居住證》;
3.在徐全日制高校就讀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應屆畢業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享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延期政策的退役軍人應提供考試合格證明、入伍通知書和退役證書)。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或提供其他能證明全日制師范生的材料。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照片,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本次認定網報系統上傳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并將照片虛貼于《教師資格證書照片粘貼頁》(見附件)上。
(八)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七、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二)申請人應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參加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如承諾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