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強化教師依法執教的職業性,不斷提高教師的師德師風水平,2023年5月12日下午,徐州市賈汪區汴塘鎮中心小學組織全體教師參與《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下文簡稱《規則》)專題培訓活動,進一步深入學習《規則》內容,本次培訓活動由汴塘鎮中心小學校長馮尊永主持。
馮尊永校長在培訓中強調,《規則》指出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于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誡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明確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教師在針對學生所犯錯誤進行教育懲戒時,一定要遵循教育性、合法性和適當性的原則,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馮尊永校長尤其指出,要明確區別教育懲戒與變相體罰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事件,前者是有法可依的適度的,后者是依法禁止的。同時在實施《規則》規定的嚴重教育懲戒,只能有學校實施,且必須事先告知家長。在實施教育懲戒后,要及時與被懲戒的學生溝通,予以關懷,對已改正錯誤的行為予以真誠的鼓勵。
通過此次專題培訓,汴塘鎮中心小學全體教師對教育懲戒的尺度、力度和溫度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規范了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讓學校、教師會用、敢用及慎用教育懲戒。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好的教育方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持久深遠的。管教適度,獎懲并行,以百年樹人之心培育學生,最終會成就出參天樹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