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是科學也是藝術,其藝術性表現在潤物無聲的無痕教育中,讓教育的影響力自然而然地發生。啟星中學在科學管理的同時,非常注重管理的藝術,常會于小事細節中突顯教育的張力。比如,由于家長不知道法律對未成年人騎電動車的規定,往往于不自覺中讓孩子自行騎電動車上下學,而且這種現象比較普遍。為了孩子的交通安全,也為了讓家長知道法律對未成年人騎電動車的規定,學校擬定了一份告家長書,在告家長書中不留痕跡地告知家長和孩子:未成年人騎電動車是交通法規不允許的。這樣家長和孩子既懂得了法規的規定,又不會產生被學校硬性強制禁止的反感。
學校擬定的“禁止學生騎行電動車告家長書”登載如下,希望更多的孩子和家長都能夠知曉,為了孩子的安全,能嚴格按規定執行。
遠離危險守護安全
徐州市銅山區啟星學校禁止學生騎行電動車告家長書
尊敬的各位家長:
您好!
電動車作為我們出行的工具,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是,生活中,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趨勢,特別是中學生騎行電動車所帶來的安全隱患更是讓人擔憂:
一、中學生騎行電動車,主要是出于好奇、攀比。有時不遵守交通規則,騎行電動車車速較快,容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
二、中學生騎行電動車,遇到緊急事件時應變能力差;自我保護意識淡薄,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很容易導致慘劇的發生。
三、中學生騎行電動車,經常搭載他人,車身重量增加,增加了危險性,容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十二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十六周歲”。因此,為了保護我們中學生的生命安全,啟星中學規定:
一、中學生未滿十二周歲的不得騎自行車;中學生未滿十六周歲的不得騎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機動車等。
二、中學生如果駕駛電動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機動車上下學都是違法行為,如發現立即扣留,請家長到校說明情況并簽訂安全責任承諾書后方可領回。
請各位家長一定要堅持原則,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要以為孩子已經長大而盲目地滿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要禁止孩子駕駛電動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機動車上路;時刻關注孩子出行安全,不要心存僥幸,掉以輕心!要堅守安全底線,從源頭上杜絕慘痛事故的發生!
最后,祝您家庭和睦,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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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饋單
家長 (家長簽字)已收到《徐州市銅山區啟星學校禁止學生騎行電動車告家長書》并及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初 ( )班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聯系電話:
徐州市銅山區啟星學校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