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孩子的健康是我們共同的心愿,同時孩子們的安全一直是每個家庭和社會的責任,為了給孩子營造文明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堅決防范高空墜落和拋物事故的發生,左莊幼兒園開展了預防高空墜落和高空拋物的安全教育活動。
一、高空拋物、墜物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末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警惕!高空拋物的危害性一一孩子們缺乏安全防范意識。
孩子一旦會走路,能爬高,家長就要樹立起「當心窗戶和陽臺」的警惕心,不能在窗戶或者陽臺的附近放置桌子、椅子、沙發、床等一切有可能為登高帶來便利的物品一個10厘米高的紙箱也能增加孩子爬出窗戶的危險。
三、請不要將孩子獨自留在家中。
千萬不要把熟睡中的孩子,特別是年幼的孩子,個人留在家中,即使下樓買瓶醬油或者倒個垃圾都不行,因為孩子可能在你關門的瞬間就醒過來了,之后的第一反應就是找家長,門又是鎖著的,而唯一的出路恰恰就是最危險的地方!好動是孩子的天性.尤其是已經學會走路的孩子,好奇心驅使探索欲旺盛,攀爬是他們最愛的游戲之而家中的擺設和布置,稍有不慎就會成為安全隱患,家長一定要特別重視。
四、溫馨提示一一防高空拋物“三要素”。
(一)充分認識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需承擔的法律責任,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杜絕高空拋物。
(二) 請注重言傳身教,用模范行為教育自己的孩子從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舉,教育好孩子不可以在高樓隨意丟棄物體或垃圾等,以免孩子無意將物品丟下高樓發生危險事故。
(三)高空拋物事關大家的人身安全,請大家相互監督和提醒。同時,請大家不要在陽臺、門窗等室外懸掛物品,經常檢查窗戶、空調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動應及時加固,防止高空墜物。
親愛的家長朋友們,安全無小事,事事總關情。為了維護我們文明、和諧、優美的生生活環境,同時也為了您和您的家人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互相監督,杜絕高空拋物。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確保孩子度過一個健康、安全、有意義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