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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分別發布小學招生工作辦法發布
信息來自:彭城教育網    發布時間:2024-06-22 10:17:00    閱讀量:15806次
[摘要]:徐州教育: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分別發布了小學招生工作辦法一起來看看報名的具體要求!鼓樓區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省教育廳關于做

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

分別發布了

小學招生工作辦法

一起來看看報名的具體要求!

鼓樓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24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學政策,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打造線上線下“雙通道”報名審核、通知入學的招生便民工程,鞏固“雙減”成果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生態,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全區小學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落實責任、依法保障。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做到起始年級“應入盡入、應保盡保”。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

  (二)區校聯動、分級負責。區教育局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區范圍內公、民辦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全區小學招生工作辦法,組織實施本區小學招生工作。全區各小學在區教育局的統一管理下,科學制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校招生工作。轄區內民辦小學招生,納入區教育局統一管理。

  (三)相對就近、科學劃片。區教育局根據適齡學生人數、所在社區、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從實際出發,為每所公辦小學科學劃定施教區,保障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

  (四)公民同招、免試入學。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區教育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報名。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劃定的施教區招收學生,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民辦小學需將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所有小學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公辦學校不得違規跨施教區招生,民辦學校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公辦民辦學校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違規收費。

  (五)規范招生、均衡分班。制定電腦隨機派位招生辦法,組織實施熱點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工作。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邀請紀檢部門參加電腦派位錄取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實時向社會公開派位結果。所有學校嚴格執行均衡分班要求。積極推進標準班額辦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省定標準班額招生,杜絕大班額現象。

  (六)公開透明、陽光招生。依法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和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建立響應機制,對社會和家長關心關注的問題及時予以回應。學校應通過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七)統籌調劑、嚴格管理。統籌公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部署要求,進一步調整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規模占比,不斷優化義務教育結構。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或生源嚴重不足的,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各校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對非電腦派位小學,多子女家庭有“長幼隨學”需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接受轉學申請。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時間

  2024年全區小學招生報名時間為8月1日至8月7日,8月20日前公示新生錄取名單、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家長要按照規定的報名時間,及時到相關學校履行報名手續。凡未能在規定時間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相關學校報名入學的,必須服從區教育局的統籌安排。

  (二)入學條件

  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鼓樓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報名要求

  1.鼓樓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統稱父母),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到所屬施教區的學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須持材料:①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家庭戶口簿;②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③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應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房產證(居住證)所屬施教區的學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施教區公辦小學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優先安排證件齊全、有市區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其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港澳臺、華僑、外籍人員攜行子女入學,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統籌安排。

  3.特需兒童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特需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特需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特需兒童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開展送教上門服務。視障、聽障的特需兒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報名,智障兒童原則上到鼓樓區特殊教育中心報名。依法對特需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4.憑借購房合同入學。學生監護人在鼓樓區購買新建商品房未取得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可以在房產所在地報名,在報名時須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契稅完稅證明等材料,接受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5.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號)相關規定安排入學。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等優撫對象,按政策落實。

  6.辦理報名手續的學生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

  三、施教區的確認

  (一)學生與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是確定施教區的主要依據。學生戶籍應與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并與監護人的房產證、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二)為確保適齡兒童順利入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視為符合第(一)條要求,按相關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相關學校應將學生視為施教區內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學。

  1.學生的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戶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2.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3.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及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證確定學生施教區。

  4.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以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證、戶籍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5.學生獨立擁有或與監護人共有房產的參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三)施教區審定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1.確因客觀原因,戶籍、房產證無法一致的適齡兒童,唯一房產的以其父母的房產證來確定施教區;有兩處及以上居住房產的,以戶口和房產證一致的房產確定施教區。

  2.拆遷異地安置的,憑學生父母的拆遷安置協議,以安置地確定其施教區。

  3.下列情況之一者,持鼓樓區戶籍及其他相關證明,可以選擇在鼓樓區戶籍所在地或鼓樓區居住房產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鼓樓區教育局統籌安排:①貨幣拆遷確未購房的,持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②學生及其父母在戶籍所在地屬于空掛戶,且學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無房產證明;③其他特殊情況學生。

  4.公辦小學施教區內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

  (四)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時,優先安排施教區內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學。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舉措。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壓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招生規定和相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與監督,要周密細致做好招生的咨詢、登記等接待工作,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

  (二)堅持正確導向,營造健康氛圍。各校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各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不得違規宣傳,更不得違規炒作。嚴格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后方可發布;主動服務家長和學生,引導家長在規定時間履行報名入學義務,不得延誤子女報名入學;做好輿情與風險防控,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應急協調機制,加強風險研判,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關注特殊群體,落實控輟保學。切實做好特需兒童、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建立健全入學工作臺賬,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施教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報區教育局備案。建立與公安、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更新國家控輟保學平臺中輟學和疑似輟學學生信息,健全控輟保學常態長效機制,深入開展“歸雁行動”,做好依法勸返復學工作,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向“常態清零”轉變。對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予以處罰。

  (四)完善招生平臺,規范信息采集。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優化登記入學、電腦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學流程,減輕群眾負擔。用好徐州市陽光招生平臺,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通過平臺逐步實現招生資訊發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材料審核和區域內統一招生錄取等工作,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強化同步招生監管。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五)堅守紀律底線,規范招生秩序。各學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規招生,嚴守紀律紅線,針對招生入學重點環節,區教育局將對各校招生工作開展全面督查,切實做到義務教育招生“十個嚴禁”: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試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或相關聯的“助學款”“共建費”等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六)明確責任主體,加強過程監管。嚴格執行政策,堅決貫徹落實省市區招生紀律要求,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機制,加強招生管理。區教育局將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納入辦學質量評價,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專項督導督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區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87636726(教育科),舉報電話:87636735(督導室)、87636727(監察室)。

  鼓樓區2024年小學招生咨詢電話

  云龍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24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學政策,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打造線上線下“雙通道”報名審核、通知入學的招生便民工程,鞏固“雙減”成果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生態,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全區小學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落實責任、依法保障。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做到起始年級“應入盡入、應保盡保”。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

  (二)區校聯動、分級負責。區教育局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區范圍內公、民辦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全區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組織實施本區小學招生工作。全區各小學在區教育局的統一管理下,科學制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校招生工作。轄區內民辦小學招生,納入區教育局統一管理。

  (三)相對就近、科學劃片。區教育局根據適齡學生人數、所在社區、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從實際出發,為每所公辦小學科學劃定施教區,保障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

  (四)公民同招、免試入學。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報名。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劃定的施教區招收學生,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民辦小學需將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所有小學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公辦學校不得違規跨施教區招生,民辦學校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公辦民辦學校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違規收費。

  (五)規范招生、均衡分班。制定電腦隨機派位招生辦法,組織實施熱點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工作。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粓竺藬滴闯^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邀請紀檢部門參加電腦派位錄取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實時向社會公開派位結果。所有學校嚴格執行均衡分班要求,積極推進標準班額辦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省定標準班額招生,杜絕大班額現象。

  (六)公開透明、陽光招生。依法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和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建立響應機制,對社會和家長關心關注的問題及時予以回應。學校應通過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七)統籌調劑、嚴格管理。統籌公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部署要求,進一步調整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規模占比,不斷優化義務教育結構。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或生源嚴重不足的,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各校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對非電腦派位小學,多子女家庭有“長幼隨學”需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接受轉學申請。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時間

  2024年全區小學招生報名時間為8月1日至8月7日,8月20日前公示新生錄取名單、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家長要按照規定的報名時間,及時到相關學校履行報名手續。凡未能在規定時間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相關學校報名入學的,必須服從區教育局的統籌安排。

  (二)入學條件

  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云龍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報名要求

  1.云龍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統稱父母),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到所屬施教區的學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須持材料:①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家庭戶口簿;②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③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應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房產證(居住證)所屬施教區的學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施教區公辦小學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優先安排證件齊全、有市區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其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港澳臺、華僑、外籍人員攜行子女入學,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統籌安排。

  3.特需兒童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特需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特需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特需兒童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提供送教上門服務。視障、聽障的特需兒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報名,智障兒童原則上到云龍區特殊教育中心報名。依法對特需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4.憑借購房合同入學。學生父母在云龍區購買新建商品房未取得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可以在房產所在地報名,在報名時須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契稅完稅證明等材料,接受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5.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號)相關規定安排入學。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等優撫對象,按政策落實。

  6.辦理報名手續的學生父母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

  三、施教區的確認

  (一)學生與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是確定施教區的主要依據。學生戶籍應與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并與監護人的房產證、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二)為確保適齡兒童順利入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視為符合第(一)條要求,按相關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相關學校應將學生視為施教區內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學。

  1.學生的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戶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2.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3.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及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證確定學生施教區。

  4.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以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證、戶籍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5.學生獨立擁有或與監護人共有房產的參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三)施教區審定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1.確因客觀原因,戶籍、房產證無法一致的適齡兒童,唯一房產的以其父母的房產證來確定施教區;有兩處及以上居住房產的,以戶口和房產證一致的房產確定施教區。

  2.拆遷異地安置的,憑學生父母的拆遷安置協議,以安置地確定其施教區。

  3.下列情況之一者,持云龍區戶籍及其他相關證明,可以選擇在云龍區戶籍所在地或云龍區居住房產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云龍區教育局統籌安排:①貨幣拆遷確未購房的,持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②學生及其父母在戶籍所在地屬于空掛戶,且學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無房產證明;③其他特殊情況學生。

  4.公辦小學施教區內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

  (四)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時,優先安排施教區內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學。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舉措。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壓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招生規定和相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與監督,要周密細致做好招生的咨詢、登記等接待工作,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

  (二)堅持正確導向,營造健康氛圍。各校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各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不得違規宣傳,更不得違規炒作。嚴格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后方可發布;主動服務家長和學生,引導家長在規定時間履行報名入學義務,不得延誤子女報名入學;做好輿情與風險防控,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應急協調機制,加強風險研判,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關注特殊群體,落實控輟保學。切實做好特需兒童、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建立健全入學工作臺賬,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施教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報區教育局備案。建立與公安、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更新國家控輟保學平臺中輟學和疑似輟學學生信息,健全控輟保學常態長效機制,深入開展“歸雁行動”,做好依法勸返復學工作,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向“常態清零”轉變。對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予以處罰。

  (四)完善招生平臺,規范信息采集。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優化登記入學、電腦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學流程,減輕群眾負擔。用好徐州市陽光招生平臺,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通過平臺逐步實現招生資訊發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材料審核和區域內統一招生錄取等工作,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強化同步招生監管。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五)堅守紀律底線,規范招生秩序。各學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規招生,嚴守紀律紅線,針對招生入學重點環節,區教育局將對各校招生工作開展全面督查,切實做到義務教育招生“十個嚴禁”: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試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或相關聯的“助學款”“共建費”等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六)明確責任主體,加強過程監管。嚴格執行政策,堅決貫徹落實省市區招生紀律要求,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機制,加強招生管理。區教育局招生報名工作咨詢電話:80803421(基教科),舉報電話:80803406(安??疲?、80803402(政工科)、80803415(督導室)。各校要設立咨詢電話,保證電話暢通,確保全區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云龍區2024年小學招生咨詢電話

  泉山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24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學政策,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打造線上線下“雙通道”報名審核、通知入學的招生便民工程,鞏固“雙減”成果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生態,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全區小學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落實責任、依法保障。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做到起始年級“應入盡入、應保盡?!?。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

  (二)區校聯動、分級負責。區教育局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區范圍內公、民辦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全區小學招生工作辦法,組織實施本區小學招生工作。全區各小學在區教育局的統一管理下,科學制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校招生工作。轄區內民辦小學招生,納入區教育局統一管理。

  (三)相對就近、科學劃片。區教育局根據適齡學生人數、所在社區、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從實際出發,為每所公辦小學科學劃定施教區,保障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

  (四)公民同招、免試入學。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區教育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報名。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劃定的施教區招收學生,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民辦小學需將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所有小學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公辦學校不得違規跨施教區招生,民辦學校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公辦民辦學校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違規收費。

  (五)規范招生、均衡分班。制定電腦隨機派位招生辦法,組織實施熱點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工作。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邀請紀檢部門參加電腦派位錄取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實時向社會公開派位結果。所有學校嚴格執行均衡分班要求。積極推進標準班額辦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省定標準班額招生,杜絕大班額現象。

  (六)公開透明、陽光招生。依法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和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建立響應機制,對社會和家長關心關注的問題及時予以回應。學校應通過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七)統籌調劑、嚴格管理。統籌公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部署要求,進一步調整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規模占比,不斷優化義務教育結構。公辦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或生源嚴重不足的,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各校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對非電腦派位小學,多子女家庭有“長幼隨學”需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接受轉學申請。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時間

  2024年全區小學招生報名時間為8月1日至8月7日,8月20日前公示新生錄取名單、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家長要按照規定的報名時間,及時到相關學校履行報名手續。凡未能在規定時間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相關學校報名入學的,必須服從區教育局的統籌安排。

  (二)入學條件

  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泉山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報名要求

  1.泉山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統稱父母),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到所屬施教區的學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須持材料:①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家庭戶口簿;②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③隨遷子女父母在我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應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房產證(居住證)所屬施教區的學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施教區公辦小學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優先安排證件齊全、有市區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其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港澳臺、華僑、外籍人員攜行子女入學,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統籌安排。

  3.特需兒童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特需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特需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特需兒童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開展送教上門服務。視障、聽障的特需兒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報名,智障兒童原則上到泉山區特殊教育中心報名。依法對特需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4.憑借購房合同入學。學生監護人在泉山區購買新建商品房未取得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可以在房產所在地報名,在報名時須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契稅完稅證明等材料,接受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5.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號)相關規定安排入學。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等優撫對象,按政策落實。

  6.辦理報名手續的學生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

  三、施教區的確認

  (一)學生與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是確定施教區的主要依據。學生戶籍應與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并與監護人的房產證、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二)為確保適齡兒童順利入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視為符合第(一)條要求,按相關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相關學校應將學生視為施教區內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學。

  1.學生的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戶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2.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3.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及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證確定學生施教區。

  4.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以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證、戶籍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5.學生獨立擁有或與監護人共有房產的參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三)施教區審定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1.確因客觀原因,戶籍、房產證無法一致的適齡兒童,唯一房產的以其父母的房產證來確定施教區;有兩處及以上居住房產的,以戶口和房產證一致的房產確定施教區。

  2.拆遷異地安置的,憑學生父母的拆遷安置協議,以安置地確定其施教區。

  3.下列情況之一者,持泉山區戶籍及其他相關證明,可以選擇在泉山區戶籍所在地或泉山區居住房產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泉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①貨幣拆遷確未購房的,持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②學生及其父母在戶籍所在地屬于空掛戶,且學生及其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無房產證明;③其他特殊情況學生。

  4.公辦小學施教區內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

  (四)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時,優先安排施教區內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學。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舉措。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立場、壓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招生規定和相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與監督,要周密細致做好招生的咨詢、登記等接待工作,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

  (二)堅持正確導向,營造健康氛圍。各校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各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不得違規宣傳,更不得違規炒作。嚴格落實招生宣傳備案制,重要招生信息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后方可發布;主動服務家長和學生,引導家長在規定時間履行報名入學義務,不得延誤子女報名入學;做好輿情與風險防控,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應急協調機制,加強風險研判,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關注特殊群體,落實控輟保學。切實做好特需兒童、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建立健全入學工作臺賬,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施教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報區教育局備案。建立與公安、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更新國家控輟保學平臺中輟學和疑似輟學學生信息,健全控輟保學常態長效機制,深入開展“歸雁行動”,做好依法勸返復學工作,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向“常態清零”轉變。對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予以處罰。

  (四)完善招生平臺,規范信息采集。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優化登記入學、電腦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學流程,減輕群眾負擔。用好徐州市陽光招生平臺,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通過平臺逐步實現招生資訊發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材料審核和區域內統一招生錄取等工作,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強化同步招生監管。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五)堅守紀律底線,規范招生秩序。各學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規招生,嚴守紀律紅線,針對招生入學重點環節,區教育局將對各校招生工作開展全面督查,切實做到義務教育招生“十個嚴禁”: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試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或相關聯的“助學款”“共建費”等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六)明確責任主體,加強過程監管。嚴格執行政策,堅決貫徹落實省市區招生紀律要求,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機制,加強招生管理。區教育局將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納入辦學質量評價,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專項督導督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區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85901756(教育科),舉報電話:85901782(督導室)、85901790(監察室)

  泉山區2024年小學招生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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